圖片來源: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2/1/20/n3492297.htm
目前台灣的教育中,僅有一些大學會安排學生服務學習之課程,國高中階段除非是教師有自發性的安排,否則服務學習並不會被排進正規課程之中,在國外,服務學習是從小孩子就開始在進行的課程,甚至是一門必修課,但在台灣有許多人都認為服務學習根本不重要,為什麼呢?
服務學習的定義:
顧名思義,「服務學習」就是「服務」與「學習」的結合,也就是在「服務」過程中得到「學習」的效果,正如美國教育家杜威(John Dewey)所說的「從做中學」(learning by doing)及Kolb在1984所提出的從經驗中學習。
在台灣服務學習被廣泛接受的定義為:「由學校與社區結合,共同協助學生應用所學知能去服務他人,並且在服務過程中不斷的學習成長。所以服務學習是學校教育的一環。」(林勝義,2002)
服務學習的要點:
1990年美國「國家與社區服務法案」(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)所下的定義,包括四個要點:
服務學習的要點1:學生藉由服務活動的參與而獲得學習與發展的機會。而該活動乃是學校與社區一起協調,以能符合社區真正的需求。
服務學習的要點2:服務學習融入學校課程,讓學生於服務活動中的所見所為,進行反思、討論與寫作。
服務學習的要點3:提供學生固定的服務學習時間與機會,讓學生在自己社區,應用所學的新技能與知識。
服務學習的要點4:服務學習將學生學習的教室擴展至社區,有助於 學生發展對他人的關懷。
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在 National Student Service-Learning and Community Service Survey中亦將服務學習定義為:「服務學習是以課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,它統合了課堂教學與社區服務活動」,這種服務必須:
服務學習課程包含1:是配合學科或課程而安排。
服務學習課程包含2:有清楚敘述的學習目標。
服務學習課程包含3:在一段時間內持續地探討社區真正需要。
服務學習課程包含4:經由定期安排的服務日誌、焦點團體或批判分析活動,以幫助學生學習。
服務學習是一種經驗教育模式,透過有計劃安排的社會活動與結構化的課程及反思過程,以完成被服務者的目標需求,並促進服務者的學習與發展。反思(Reflection)與互惠(Reciprocity)是服務學習的兩個中心因素(Jacoby,1996;引自黃玉,2000)。
另外,服務學習也更可以幫助孩子獨立思考,更擅長與人相處、溝通,現在的小孩常被說「只會考試」,很多爸媽應該也心知肚明,只會考試的小孩未來在社會上的相處是有一定程度的困難的,所以學校安排服務學習的課程,未嘗不是一定好事。
資料來源:http://admin.must.edu.tw/02_about.aspx?UnitID=Z0004&Mainid=442
留言列表